法律问答

父母婚后过户自己单独所有的房子,妻子有份嘛?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1 22: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如果说明只给一人则其配偶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屋单独所有并不代表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所有的,归一方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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