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因瘫痪不能行走但同意离婚民政局要去双方都到场这种情况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2-01 22:18: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夫妻一方瘫痪的能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去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民政局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依法判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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