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山西省非省直医保异地就医必须要转院才能异地结算吗

社会保险
2022-12-01 23: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就医应办理以下手续: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首先需要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随后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接着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然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最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