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申诉的区别在于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而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
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