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去年实施股票激励,我们按市场价5折购买,公司今年8月回收股票,回购价格如何算的。

股权转让
2022-12-02 00: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票的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回购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也就是公司的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购回的普通股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有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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