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清算组可以由哪些人员组成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2 02:3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清算组若是自行组成的,可以自行选举产生,若是法院指定,则也有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公司高管中产生,也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产生,还可以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有很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公司高管中产生,也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产生,还可以从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中产生。未在法定期限内城里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指定,在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2、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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