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资金金额认定标准

债务追讨
2022-12-02 03:4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为挪用六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挪用六百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因为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等。
    第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 挪用资金的量刑标准是,挪用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挪用资金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