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审查审查什么内容

专利
2022-12-02 04: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审查会审查以下内容:
    1、主体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申请专利的资格;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真实;
    3、申请的发明创造是否为授予专利的范围;
    4、专利审查审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专利审查要审查的内容有:是否符合专利法中对于专利的定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是否为法律规定的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专利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是否提出了新的方案进行审查;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申请审查的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专利申请审查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具有单一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