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是否可以取回

债务追讨
2022-12-02 05: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进行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可以取回。但是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可以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 已经提存的货物或者价款,债权人可以取回。但是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可以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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