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异地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成立
2022-12-02 07: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是可以在异地进行注册的,按照以下的流程:异地公司注册名称的核定;工商登记注册;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跟《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基本帐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统计证;建立社保账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诉的执照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申办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 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核准通过,收到名称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
    4、提交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 外国公司注册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设立申请;
    3、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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