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情鉴定,派出所不开委托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2 07: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当事人要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 如果派出所不给开伤情鉴定委托书的,可以自己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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