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未实际出资时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
2022-12-02 07: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实际出资未达到章程中的出资数额时具备股东资格,股东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签发新的股东名册之后,就是公司股东。股未如实出资的股东应当及时缴足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股东不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出资,如果股东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并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予以处理。法律依据:股东不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出资,如果股东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并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予以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公司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其他已经实际足额出资的人可以追求其违约责任,对方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的,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