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如下:
1、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
2、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明、租赁
合同等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登记根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