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提出申诉能否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辩护
2022-12-02 08:46: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判决后当事人要申请执行的,相应的流程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然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判决后要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然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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