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哪些资料

拆迁补偿
2022-12-02 08: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其他法定要求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拆迁人申请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其他法定要求与裁决有关的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若拆迁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的,所需要向其提交的资料种类包括: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五条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七)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八)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