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在农村,原来分到农村的土地,现在被收回,怎样办

土地纠纷
2022-12-02 09: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户口迁出之后,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此时土地是没有的。如果户口迁出后,还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 以下土地会被国家收回:
    1、长期性无人继承和管理的土地;
    2、长期闲置的土地;
    3、私自占用的用作宅基地的耕地;
    4、非农村户口的公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5、违反一户一宅,多余的宅基地;
    6、已迁出农村户口的公民的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土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的人处理办法:
    1、在土地确权之前,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2、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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