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款已到法院,收据也写,结案申请书也已签字,但款未给付怎么办

2022-12-02 09: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你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你。
  • 强制执行款已经转到法院账上,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九条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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