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关系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2022-12-02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劳务派遣还是劳动关系如下:劳务派遣关系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劳动关系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劳务派遣关系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劳动关系无规定;劳务派遣关系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劳动关系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劳务派遣关系是劳动关系。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享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关系是劳动关系。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享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且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是有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