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的撤销只能是生效了的合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