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2-12-02 09: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时依法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买方与卖方协商一致的;卖方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不能依约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
    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2、出卖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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