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一天200不到,旷工三天扣1800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2 09: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旷工一天,单位可依法扣除劳动者当天的工资;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还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但每月的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劳动者的旷工情节严重的,之后还可依法辞退劳动者。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旷工当日的劳动报酬,但是不能进行罚款性惩罚。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旷工扣工资应当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旷工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的,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的,可以依法扣除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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