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鉴定医疗事故有时效限制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02 09: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鉴定医疗事故有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涉及到尸检的鉴定时效最长不超过7天。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有限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时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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