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被驳回该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
2022-12-02 09: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如果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获得新的、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者判决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法院不予执行且驳回的,当事人可以询问理由,要求法院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被驳回,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