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加工承揽
合同要注意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
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