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母亲、父亲名下现在有2套房产,以后父母不在了之后,母亲想把房产留给我个人所有过户到我名下(我已经结婚,不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我丈夫,想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如果我本人不在了就可以过户到我的子女,留给我子女个人财产,我和我丈夫现在名下没有房产,我母亲想先过户一个房产给我,另外一套以后再过户给我,但是这两套都留给我个人,现在应该怎么办?先办遗嘱继承,先公证,再过户一套房产吗?

遗产继承
2022-12-02 10:0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不在了,母亲还在,房产子女继承一般需要对父亲遗产进行认定,即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均等分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民法典》规定继承房产过户,若是没有公证遗嘱或者是法院确认有效的其他类型遗嘱,需要向公证处提供财产证明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才能够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女儿出嫁后父母的房产有份,但是父母有遗嘱明确说明房子不归女儿的除外,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