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12-02 10:2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它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存在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
    2、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3、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 起诉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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