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商标
2022-12-02 10:2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是由申请人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等材料,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和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质押登记。
    法律依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四条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
  • 对于商标权进行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时应当由申请人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等材料,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和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质押登记。法律依据:《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四条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
  • 商标质押登记办理的方式:由商标权人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并登记。法律依据:《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办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并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自登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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