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商品房预告登记需在商品房
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在预售
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后购房者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通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