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
2022-12-02 10: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实际归总公司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公司债务需要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总公司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需要由分担继续承担。分公司资产也是总公司的资产一部分,总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资产来清偿,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要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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