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如何终结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2 11:1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的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算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企业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企业破产终结的情形有: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4、破产人财产分配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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