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有效吗

抵押担保
2022-12-02 11: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但是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才能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当事人如果依法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会生效;如果质押合同以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自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质权则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正式设立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主合同生效时,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即生效。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质押合同无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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