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吗

拆迁补偿
2022-12-02 11: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进行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后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被拆迁人可以针对物品受损情况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办理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后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制作物品清单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一般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公证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对符合公证条件的采取勘测、拍照、摄影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在房屋证据保全活动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第五条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
    第十条
    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地记录被拆迁房屋的现场状况,收集、提取有关证据。应该根据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勘测、拍照、摄影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