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但是用人单位要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范围。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