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出售不能单方进行。法律上规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或者需要有另一方的授权才可以。除已将房产登记于善意第三人名下,
物权已经生效的情况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房产的
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