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要求

刑事辩护
2022-12-02 13: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立案程序: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通知被告人,组织庭前会议;
    4、开庭审理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
    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或接受自诉人的口头告诉后,应当指定审判人员认真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为自诉人属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明确的被告人且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属于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