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退休,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发现视同缴费年限少算了9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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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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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如下:
1、缴纳了养老保险;
2、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员工;
3、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法律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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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职工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参与了养老保险;工作时间达到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例如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以及有连续工龄的。
法律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
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交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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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