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措施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2-12-02 13:3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期限随着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应当在现场立即执行的即立即执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查封、扣押等措施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强制措施如果是指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该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长最长不能超过60日。通常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时长以30日为限;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延长至60日。但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