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过程中能否申请破产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2 13: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申请破产指根据破产法规定,对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申请法院对其破产清算。破产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诉讼过程中能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破产申请的,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再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申请破产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破产申请书;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通知债务人;
    3、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4、人民法院如果作出受理裁定,应同时指定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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