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工伤保险医药费报完后意外险可以重复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2-02 14:0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确定,如果是补偿性质的保险,则不能重复报销
  • 申请报销工伤意外保险的办法:
    1、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3、核定相关费用后,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支付给单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法律依据:申请报销工伤意外保险的办法:
    1、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3、核定相关费用后,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支付给单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赔完了,意外险一般能赔。工伤保险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等合理范围内的费用赔偿完后,再由相应的意外险对剩余部分按保单约定进行赔偿,可以减少职工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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