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过户机动车有事故时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2 14:0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过户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买卖未过户的,交付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由受让人承担。车辆属于动产,动产物权转让的,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车辆在交付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受让人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为实际支配车辆的买车人。即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是出卖人将车辆交付给了买车,人便完成了所有权的变动,是否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既不是双方的强制性义务也不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有实际支配车辆的买车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为实际支配车辆的买车人。即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是出卖人将车辆交付给了买车,人便完成了所有权的变动,是否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既不是双方的强制性义务也不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有实际支配车辆的买车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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