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但需要具体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并未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当事人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