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补偿
2022-12-02 14:3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诉讼时效认定为6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争议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提起房屋拆迁补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