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两种保护方式的进行选择的方法如下:
1、已经公开的、周期长的,适宜选择专利保护;
2、不属于专利法保护、创造性高度不够、公开容易造成损失的客体,适宜选择商业秘密保护;
3、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其他确认方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