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过
拆迁协议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方式可以协商,可以诉讼。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拆迁协议,如果没有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或无效事由,是不能随意反悔的。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是有重大误解、遭受欺诈、遭受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是可以请求撤销拆迁协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