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我朋友的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贷款现在他还不上了人也联系不上了还借了个人的一万多块钱这种事情如何解决

债务追讨
2022-12-02 1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人不知情的贷款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对冒用个人身份的人员查处,以免造成个人的损失。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贷款的,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收集相关的证据,协助警方找到冒用身份贷款的不法分子,当事人对于该贷款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借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当事人可以先确定该借贷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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