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手腕骨折。我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做一天就给多少钱。我们这里叫“点X”。现在老板说他们公司没有这方面的条例。意思就是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的补一点营养费。这样我该怎么办呢?

工伤索赔
2022-12-02 15: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营养费赔付标准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的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
  • 手腕骨折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稳定后,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按照等级获得工伤待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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