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要被非法强拆了

拆迁补偿
2022-12-02 15: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被非法强拆维权如下: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报警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遭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手段为:一旦房屋被非法强拆,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机构为强拆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为当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非法房屋强拆维权:一旦房屋被非法强拆,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机构为强拆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为当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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