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违法拆迁是否要求行政赔偿

拆迁补偿
2022-12-02 15: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政府违法拆迁可以要求行政赔偿政府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或行政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政府拆迁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就争议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 拆迁赔偿可能是行政案件,也可能是民事案件。因为房屋拆迁活动具有行政性的特点,当事人与行政部门发生的拆迁赔偿纠纷属于行政案件的受诉范围,但是与此同时,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发生的拆迁赔偿纠纷具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民事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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