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子卖了没签合同,他也没过户,出了事算谁的

房屋买卖
2022-12-02 16:0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卖了没过户,签了协议后出了事,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汽车卖了没有过户出事故算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的。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汽车原所有权人即使没有过户,也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能力。
    应当由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汽车卖了,但还没有过户,如果出了事故,应算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汽车原所有权人即使没有过户,也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能力。
    应当由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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