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
(一)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